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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殖一体化地埋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处理装置
养殖一体化地埋生活污水养殖污水处理装置
服务承诺
1、交货期:因环保部门督办,街道办事处应急需要,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安装并投入生产。
3、验收和标准
1)出厂检验
(1)设备出厂前每台设备进行装水联动试机检验,确保提供合格产品。
(2)设备在运抵安装现场后应及时进行开箱检验,否则不承担因使用不合格物资而带来的所有责任。
(3)提供与设备有关的各种证明文件,包括产品合格证、产品说明书、检验报告等。
2)安装验收
(1)安装验收对设备安装施工进行验收,包括设备单机试车和清水联动试车。
(2)设备的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、设计文件以及我方所提供安装手册和安装图的要求。
(3)如有需要可以派技术人员到现场,负责设备单机试车和清水联动试车。
3)标准
(1)产品标准:产品符合有关标准或企业标准的要求,并经出厂检验合格。
(2)工程标准:合格。
(3)水质标准:设备水质应符合本技术规格书第5.1.2条的要求。
4、服务与保证
1)服务
(1)提供的服务包括:现场安装、调试及投产运行;对买方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;使用后的维修指导等
(2)当买方通知需要提供服务时,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,(如必要)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,提供。
2)保证
(1)设备的保证期为产品验货日起12个月。在此期间负责无偿维修;若买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,造成设备损坏,损坏的部件收取成本费。
(2)质保期内,修理和提供免费保修服务;在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。
5、付款
合同签订且所有合同下项目施工完毕,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95%,剩余5%在质保期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(所有款项无息)。